为加强出产及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办理,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《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暂行办法》等有关法令法规,2023年,自治区商场监督办理局安排对全区燃气用具及配件等4种产品质量展开广西监督检查,现将具体状况通报如下:
本次检查产品为燃气灶具等4种产品,共检查出产、出售的205批次产品(不触及出口产品),不合格产品34批次。其间燃气用衔接软管检查108批次,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检查52批次,燃气阀门检查2批次,燃气走漏报警器检查43批次。
针对本次监督检查成果反映出的问题,各有关市商场监督办理局要严厉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《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暂行办法》等有关法令和法规的规则,本着“扶优扶强、打假治劣、引导消费”的准则,采纳比较有用办法,实在做好对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的后处理作业,并按相关规则时限要求将数据及时填写e-CQS体系。对不合格产品出产出售单位,要清晰整改要求,严厉催促执行整改办法,及时安排复查,以问题为导向,对企业安排对标合格提高举动和质量技能帮扶“提质强企”作业,实在提高产品的质量。催促检查不合格出产出售单位执行质量安全主体职责,按要求装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,执行日管控、周排查、月调度作业制度,树立契合本单位实践的质量安全危险清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