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昌新闻网讯 日前,我市印发《南昌市城镇燃气安全整治专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,全面部署开展燃气安全整治专项攻坚行动,大大降低非居民用气场所户内和居民用户户内燃气安全风险,使燃气安全运作状况得到根本好转,安全事故风险得到一定效果控制。
《方案》明确,到2024年12月底,燃气管网覆盖区域内餐饮场所、农贸市场、医院、学校、机关、企业和事业单位食堂等具备改造条件的用气场所,全方面实施“瓶改管”;燃气管网未覆盖区域或不具备安全用气条件的,以及商业综合体、商业步行街等人员聚集场所鼓励实施“气改电”;力争实现全市城镇燃气居民用户专用燃具连接软管、管道燃气自闭阀、具备切断功能的家用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全覆盖,并鼓励居民燃气用户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。通过推进居民用户安装户内燃气安全保护装置,从本质上改善我市燃气用户户内安全形势。
《方案》明确,同时安装专用燃具连接软管和自闭阀的城镇居民用户,由市级财政补助42元/户,县(区)级财政补助42元/户,居民用户自费100元/户,剩余部分由燃气企业承担;仅安装专用燃具连接软管的城镇居民用户,市级财政补助15元/户,县(区)级财政补助15元/户,居民用户自费30元/户,剩余部分由燃气企业承担;仅安装燃气自闭阀的城镇居民用户,市级财政补助27元/户,县(区)级财政补助27元/户,居民用户自费70元/户,剩余部分由燃气企业承担。此外,专项行动鼓励城镇居民用户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;规范新建住宅交付标准,应当配套安装户内燃气安全保护装置(专用燃具连接软管、自闭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);推广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保护装置,瓶装燃气经营企业自有产权瓶应逐步更换安装自闭式瓶阀;鼓励农村居民燃气用户安装户内安全保护装置,相关补助政策可参照前述标准制定。
为扎实有效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开展,我市要求各有关职能部门、各级政府对“瓶改管”“气改电”工作项目积极予以支持,确保项目有序推进。2024年底前实施改造的项目,由市级财政给予燃气经营企业一定的资金奖励,原则上不高于“瓶改管”用户安装费用的10%。专项行动得到了管道燃气企业积极做出响应,我市5家管道燃气企业分别制定了城镇燃气小微餐饮商户“瓶改管”、城镇居民用户户内安全保护装置安装优惠方案,为市民们节省燃气费用,增加用气安全度,实际做到“惠民利民”。(袁茂华全媒体记者蔡欢邬靓)